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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6: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财发〔2023〕337号

县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13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7.67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该项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低保边缘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支出。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请按照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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