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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15: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府发〔2023〕6号)要求,大英县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县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全县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县政府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重点部署。2023年2月,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23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大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大英经开区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构筑起健全、严密、高效的普查指挥体系。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在普查登记关键节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普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县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加快推进大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大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严格遵照国家普查方案,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强化普查规范性。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严格规范入户流程、问询内容,扎实开展审核验收、实地复核,认真抓好数据处理、风险防范。在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我县经济普查各阶段任务按时完成、规范有序实施。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经普办制定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等文件,压实数据质量责任,牢牢守住普查数据采集关、审核关、分析关,对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实地复核。各镇(街道)、大英经开区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建立实施“镇(街道)+部门+普查机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积极配合开展国、省、市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70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1.1%,从业人员68056人,增长25.2%;个体经营户29679个,从业人员523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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