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六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涉及我县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川环督察〔2023〕1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2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25-2988598;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3号楼3805办公室。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大英县经开区中水回用推进滞后,未达到2020年回用率20%的目标任务。 |
整改责任单位 | 大英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提升中水回用率,达到目标要求。 |
整改措施 |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大英工业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建成投运工作,通过引导用水需求较大的企业使用中水;2025年6月底前,达到20%的中水回用要求。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推动大英工业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加快实施,2024年10月已完成项目建设并试运行。 2.建设再生水主管网、支管网等共计6.5公里,从大英工业污水处理厂经兴茂石化、蜀泰化工、屹光新材料、中腾新能源、蓥峰化工、盛马化工等企业,到达宝石岩片区,企业端口已接入5家,市政用水端口已接入2个。 3.根据水质检测报告,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基本控制项目限值要求。 4.2025年6月23日—26日,平均中水利用率已超过20%。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