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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表(排污费)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表


单位名称(公章):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应收标准

实收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排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污水0.7元/污染当量(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金属(铅、汞、铬、硌、类金属砷)为1.4元/污染当量;废气0.6元/污染当量(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1.2元/污染当量;噪声按超标分贝征收

污水0.7元/污染当量(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金属(铅、汞、铬、硌、类金属砷))为1.4元/污染当量;废气0.6元/污染当量(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1.2元/污染当量;噪声按超标分贝征收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境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63号)


注:1.部门和所属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请分别填报。

   2.收费项目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川财综[2016]36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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