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6〕395号
根据漆家才(户)申请,位于大英县金元镇的1宗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已灭失。拟将该1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见下表。
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备注
1
漆家才
大集用(2015)第124573号
大英县金元乡金竹湾村五组
宅基地使用权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