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上半年简易程序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表

来源: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案件来源

立案时间

当事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理结果

承办人

结案时间

1

巡查发现

4.15

贺洪俊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15

2

巡查发现

4.15

曾广兰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15

3

巡查发现

4.11

李杨富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漆金知

4.11

4

巡查发现

4.16

杨柳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16

5

巡查发现

4.18

唐焱鑫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18

6

巡查发现

4.18

唐焱鑫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18

7

巡查发现

4.25

罗超英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25

8

巡查发现

4.24

姚东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24

9

巡查发现

4.30

余秀云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4.30

10

巡查发现

5.5

潘莲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50元

刘涛

蒋新

5.5

11

巡查发现

5.11

漆正华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七十一条

罚款50元

彭勇军

李明

5.11

12

巡查发现

5.13

谭恢儒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

罚款50元

甘迎成

雷朝晖

 

5.13

13

巡查发现

6.6

成晓英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七十一条

罚款50元

彭勇军

李明

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