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大英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回马镇金山村瑰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桥梁,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重视河道安全。
大英县水利局7月安全隐患案例曝光
(第四期)
被查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遂内铁路站前4标项目部
地址:大英县回马镇圆山村
隐患:
回马镇金山村瑰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桥梁,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等规定。
整改要求:立即停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临时桥梁的违法行为。于8月8日前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立即开展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并将相关报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