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0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集用(2015)第26696号/大英农房权证隆盛字第00019036号
徐德军(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英县隆盛镇石桥村四组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