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6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国用(2011)第05687号、大英房权证玉峰字第201124514号
王官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办事处新街6附1号1-4层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923执722号之二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