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新建二级微生物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的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卫消当罚〔2023〕1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
(自然人)
四川滕王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91510923MA67676L60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谢双全
违 法 事 实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
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7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