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商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的函》文件要求,按照《遂宁市权责清单管理实施办法》(遂府办函〔2022〕56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局部分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如下。
取消“对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1项。
附件:大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大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