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我镇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现代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农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
动物防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
重要意义,要落实好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完善各项防控措施,推动重大动物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任务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狂犬病做到全面免疫,犬只狂犬病免疫率达90%以上,主要交通沿线犬只免疫率达到95%以上,并实行免疫后挂免疫标示牌。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社区)作为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主体,要主动履行动物防疫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保密度”工作要求,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专门力量做好免疫组织、群众宣传、畜禽圈养、监督检查、善后处置等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推进,实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镇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承接机构作为实施主体,要按照“保质量”工作要求,负责组织人员对辖区散养户动物实施免疫注射和圈舍环境消毒,规范建立防疫档案,做好疫情监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自觉接受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镇畜牧兽医站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督导主体,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和巡查、免疫抗体监测、疫情核查,同时负责做好全镇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防疫工作的日常监管。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一)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各村(社区)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要分别在5月10日、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坚持以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新增、漏免和适免畜禽及时得到免疫,要指导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各类畜禽应免尽免。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的防疫模式。
(二)全面开展排查监测。各村(社区)、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3+1+1”网格化监管体系,以非洲猪瘟和禽流感为重点加强动物疫情排查,强化监测工作,实时掌握了解疫情形势。对发现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疑似症状或大范围不明原因死亡要及时进行诊断分析,第一时间采样送检、查明原因、规范处置。同时,做好人员防护,严格控制工作人员和范围,避免因开展防控工作感染动物疫病情况发生。
(三)持续开展“三大行动”。一要全面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由各村(社区)统筹,以组和养殖场(户)为单位,对各类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消毒,要做到不留一场一户;指导督促养殖、交易、屠宰以及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业主认真做好涉及场所清洁和循环消毒工作。二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及时制发动物防疫宣传资料。要结合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采取会议、广播、资料等形式,加强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免疫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对动物防疫、养殖、贩运、屠宰等人员开展分类培训,提升防控能力水平。
(四)抓好动物卫生监督。一要严格排查违规调运行为。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生猪等动物流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和监测,发现非法调入情况要立即追查,严肃处理。二要加强生猪收购贩运管理,落实好人员登记及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跨省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申报检疫查验制度和跨省调入畜禽落地监管制度。三要督促业主按照规范落实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要求,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落实保障措施。镇畜牧兽医站。要完善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对预防和处置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要的消毒药品、疫苗、消毒器械、设备和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应有充足的储备,确保防疫工作正常开展;镇财政办要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保障资金,切实解决好基层防疫工作经费和物资保障等问题,重点安排好防疫物资以及购买防疫服务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为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六)强化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查证核实、排查、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程序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小”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切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社区)防疫工作安排部署、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采取抽检的方式对畜禽免疫质量进行评价;各村(社区)负责对免疫密度、免疫档案、消毒情况和承接机构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在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导致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或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