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7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13)第00824号、大隆民字第201400720号、大隆民字第201302531号 | 四川宇晶建材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隆盛镇景家坝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104执恢3643号之二 |
2 | 2016000119 | 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