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10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六届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四川省商务厅等17部门印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7号)等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大英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县域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以实干实效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大美大英。
二、总体目标
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升农村消费、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以补短优先、集合统配、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为主攻方向,用活用好1000万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撬动社会投入资金3337万元,着力解决制约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短板问题。到2024年底,完成镇级商贸中心改造升级3个,新建智慧农贸市场1个、改造升级乡镇农贸市场9个、新建农产品上行项目2个,改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个,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县城区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内容
(一)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类项目(5个)
1.大英县隆盛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隆盛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大英尚购商贸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功能设施改造840平方米,购置冷链设备1套,陈列货架355套,信息化系统8套,店招4个,配套建设仓储、停车等设施。
建设周期:8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市场主体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45万元。
2.大英县河边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河边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大英县河边镇好好又多超市。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48万元。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功能设施改造1460平方米,新建冷库1座、购置监控设备1套、播音设备1套、收银系统1套、陈列设施1套、运输车辆1台,建设统一结算和附属设施。
建设周期:4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企业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44万元。
3.大英县回马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回马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大英县回马镇广隆港购物中心。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35万元。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功能设施改造600平方米,购买结算设备2套、购买冷藏设备6个、陈列设施2组。
建设周期:5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市场主体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10万元。
4.大英县综合农贸市场智慧农贸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综合农贸市场智慧农贸项目。
实施主体:大英鑫森源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950万元。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一座4层农贸市场,占地面积8486.7平方米,建筑面积5599.36平方米,建设摊位96个、建设智慧农贸市场信息化平台、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运营管理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网络系统、增加机房设施设备、室内装修、含农产品自产自销区,同时配套建设仓储、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建设周期:24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企业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285万元。
5.大英县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大英县恒创实业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对9个农贸市场进行厅棚、交易区、摊位、店招、地面等进行改造,明确功能分区;并建设农民自产自销区,增加现代化设备。
建设周期:9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企业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180万元。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体系项目(2个)
1.大英县活禽交易加工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活禽交易加工中心项目。
实施主体:四川南方烽润食品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620万元。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活禽交易区1020平方米,冻库库房673平方米,购买冷藏车1辆,建设农产品直营店5个,增加现代化设备。
建设周期:24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市场主体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186万元。
2.大英县新愚公农产品商贸配送中心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新愚公农产品商贸配送中心一期项目。
实施主体:遂宁新愚公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590万元。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600平方米农产品集配中心和冷藏库两座,购置冷藏、配送车、叉车各4辆,平板推车10个,蔬菜周转筐、托盘、购物车、购物篮2250个,货架和货柜80个,打包机2台,保鲜冷冻和冷藏柜60个,生鲜店2个和直销配送店3个,增加结算和信息化设备,打造线上销售和线下配送体系。
建设周期:7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市场主体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177万元。
(三)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2个)
1.大英县县域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县域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实施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大英县分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44万元。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对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仓储、冻库、分拣、包装、装卸、配送、运输、工艺等设施设备,增添办公和监控设备,提升服务能力。
建设周期:22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市场主体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13万元。
2.大英县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大英县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改造项目。
实施主体:遂宁市佩洋商贸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改建仓储中心2000平方米,购置物流车辆3台、输送机6台、叉车2台、托盘200个、货架20组、电脑6台、打印机2台、平台订货系统一套、计量称1台、空调4台,改建储存仓3个。
建设周期:7个月。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不高于市场主体投入资金总额的30%。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补助总额6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商务经合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金融局、盐井街道、蓬莱镇、回马镇、河边镇、隆盛镇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经合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利用好国家县域商业建设政策奖补资金,明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和企业发展。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主体提供抵押、担保、信用类小额贷款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通过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有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共同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保障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落实。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统计报送工作,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
(四)强化考核督导。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属地责任,强化项目遴选、项目验收等过程监管和督导。相关部门和各镇要紧抓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常态化跟踪项目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督促及时整改,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五)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开专栏,并明确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承办企业选择程序、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内容。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商业体系相关政策、活动、经验、成效的宣传报道,引导农村群众更新观念,提高群众的商业体系知晓度、参与度,营造发展本县商业体系的良好氛围。及时梳理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将商贸服务创业创新、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等方面成功的案例及时汇总、归纳、上报。
附件:1.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表
2.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3.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
4.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表
(以县为考核单位)
专项名称 | 县域商业建设项目 | ||||
中央主管单位 | 财政部、商务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00 | ||||
地方资金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提升乡镇中心数量 | ≥5 | ||
改造县级物流中心 | ≥1 | ||||
改造提升农产品上行设施或场所 | ≥3 | ||||
质量指标 | 制定资金使用细则 | 1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县域商业水平、农村物流配送能力 | 得到提升 | ||||
时效指标 | 预算拨付及时性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社消零 | 提高10% | ||
农产品网络交易额 | 提高20% | ||||
农村物流成本 | 下降3%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影响 | 积极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满意度 | ≥90% | ||
获得项目支持的个人满意度 | ≥90% | ||||
附件2
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类型(新建、改造) | 承办 企业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周期 | 开工 时间 | 投资总额(单位:万元) | 已完成投资额(单位:万元) | 奖补金额(单位:万元)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实现功能 |
1 | 大英县隆盛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改造 | 大英尚购商贸有限公司 | 遂宁市大英县隆盛镇中心 社区 | 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 | 2022年7月 | 150 | 150 | 45 | 功能设施改造840平方米,购置冷链设备1套,陈列货架355套,信息化系统8套,店招4个,配套建设仓储、停车等设施。 | 张伟 17265930039 | 提升农村消费环境,实现隆盛镇商业主要聚集区一站式购物。 |
2 | 大英县河边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改造 | 大英县河边镇好好又多超市 | 遂宁市大英县河边镇正西街社区 | 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 2023年6月 | 148 | 0 | 44 | 功能设施改造1460平方米,新建冷库1座、购置监控设备1套、播音设备1套、收银系统1套、陈列设施1套、运输车辆1台、统一结算和附属设施建设。 | 孙重志18882575666 | 一是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二是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等一般性消费需求,完善镇级商贸体系。 |
3 | 大英县回马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改造 | 大英县回马镇广隆港购物中心 | 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 金马社区 | 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 | 2023年3月 | 35 | 35 | 10 | 功能设施改造600平方米,购买结算设备2套,购买冷藏设备6个,购买陈列设施2组。 | 徐道满13778740985 | 提升农村消费环境,实现回马镇商业主要聚集区一站式购物。 |
4 | 大英县综合农贸市场 | 新建 | 大英鑫森源置业有限公司 | 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交通下街火车站社区 | 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 2022年1月 | 950 | 163 | 285 | 新建一座4层农贸市场,占地面积8486.7平方米,建筑面积5599.36平方米,建设摊位96个、建设智慧农贸市场信息化平台、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运营管理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网络系统、增加机房设施设备、室内装修、含农产品自产自销区,同时配套建设仓储、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 梁儒均13899971888 | 一是进一步完善大英县三级商贸体系;二是基础设施水平优化提升,增加消费品及生活服务供给门类,满足农产品冷藏保鲜功能,减少损耗;三是增加农产品上行功能,有效发挥农贸市场为民服务功能。 |
5 | 大英县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项目 | 改造 | 大英县恒创实业有限公司 | 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 盐井街道、 隆盛镇 |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 2023年3月 | 600 | 370 | 180 | 对9个农贸市场厅棚、交易区、摊位、店招、地面等进行改造,明确功能分区;建设农民自产自销区,增加现代化设备。 | 代雨轩14780000212 | 实现农贸市场布局合理、清洁卫生、安全有序、配套齐全、管理制度完善、流通方式健全。 |
6 | 大英县活禽交易中心项目 | 新建 | 四川南方烽润食品有限公司 | 遂宁市大英县经开区 聂家坝 | 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 | 2022年3月 | 620 | 560 | 186 | 新建活禽交易区1020平方米,冻库库房673平方米,购买冷藏车1辆,建设农产品直营店5个,增加现代化设备。 | 刘波15182563777 | 构建集中加工+冷链配送+白条上市的农产品上行体系,实现全年利润115万元。 |
7 | 大英县新愚公农产品商贸配送中心一期项目 | 新建 | 遂宁新愚公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 | 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 | 2023年6月 | 590 | 30 | 177 | 新建600平方米农产品集配中心和冷藏库两座,购置冷藏、配送车、叉车各4辆,平板推车10个,蔬菜周转筐、托盘、购物车、购物篮2250个,货架和货柜80个,打包机2台,保鲜冷冻和冷藏柜60个,生鲜店2个和直销配送店3个,增加结算和信息化设备,打造线上销售和线下配送体系。 | 胡坤18982529777 | 解决约50人就业,收购农产品1000吨以上,助农增收200万元以上,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销售农产品1000吨以上,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 |
8 | 大英县县域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改造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大英县分公司 | 遂宁市大英县花园街 社区 | 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 | 2023年1月 | 44 | 19.97 | 13 | 对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仓储、冻库、分拣、包装、装卸、配送、运输、工艺等设施设备,增添办公和监控设备,提升服务能力。 | 龚晓东13882530788 | 一是通过工艺设备的配置,提升邮件处理能力及时限。二是建设冻库,为生鲜食品提供暂存场所。三是为进村日常消耗品、日化、农资、化肥、种子和出口农产品包裹快递进行周转暂存。四是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产品进行出入库管理。 |
9 | 大英县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改造项目 | 改造 | 遂宁市佩洋商贸有限公司 | 遂宁市大英县经开区 短沟 |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 | 2023年7月 | 200 | 0 | 60 | 改建仓储中心2000平方米,购置物流车辆3台、输送机6台、叉车2台、托盘200个、货架20组、电脑6台、打印机2台、平台订货系统一套、计量称1台、空调4台,改建储存仓3个。 | 邹德建13982556618 | 提升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能力,交易额提高15%,同时向镇村下沉配送商品种类。 |
附件3
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遂宁市大英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9号)《四川省商务厅等17部门印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是指按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审核推荐,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评审,商务部、财政部、乡村振兴局批准,通过中央专项资金引导建设的县域商业建设专项项目。
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条 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具体管理,由县商务经合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对项目进行共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对项目选择、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指导等内容进行公示。
第六条 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可以采取奖补方式,撬动社会资金,增加县域商业投入。
第七条 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开工时间可提前到项目资金下达前一年,资金下达的次年底须完成项目建设。支持项目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如商务部有统一要求的,最终以商务部为准)。
第八条 县域商业建设资金的项目均需要按照程序公开选择,涉及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经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十条 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困难及问题,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第十一条 对项目开展中存在进度严重滞后、发现问题突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县人民政府。
第十二条 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制定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表)、项目管理细则。
第十三条 县域商业建设竣工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县域商业体系政策的情况,项目建设任务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
第十四条 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各子项目实施如期完成后,由县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项目初验。待全部项目初验完成后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提交县域商业整体项目验收请示,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市乡村振兴部门终验,并接受省商务厅组织的第三方机构抽查。
第十五条 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明确资产权属,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属于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资产权属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享受以奖代补的企业,需保证项目正常运营三年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企业,企业后续转让资产需报县商务经合局备案。否则,三年内无法申报商务领域资金。
第十六条 未按照本办法执行导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出现进度滞后等一般问题的,由县专项领导小组下令整改并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专项领导小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市主管部门;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核减、收回或者停止拨付资金,暂停其申报资格,将项目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相关信息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
(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
(三)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
(四)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而不及时报告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的;
(六)拒不接受依法进行的评估督导或者监督检查的;
(七)未按要求通过在线平台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中央和省、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中,对本办法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大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4
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3号)精神,加强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县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县域商业建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指2023—2024年用于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第二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使用和监督坚持“以奖代补、简便易行、提高效率”的原则,确保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第三条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和验收项目,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协助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推动将县域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第四条 专项资金分配以综合考量各项目对遂宁市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贡献度、截至目前建设和投资情况等,由县商务经合局组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召开局党组会、会议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最终确定支持标准。
第五条 为加快财政资金支付,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企业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顺利启动动工后,通过申报验收、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的30%;后续资金拨付项目完成进度拨付,完工前拨付补助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
第六条 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对象应有必要的投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补助资金比例不得高于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县城商贸服务中心、村级物流站点和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建设改造。
第八条 县域商业建设财政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和统筹。
第九条 对于已获得过国家和省级、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第十条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土地,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此外,应与县发展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安排投资的项目加强衔接,避免重复投入。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绩效自评、阶段验收达标后,依程序进行支付。
第十二条 县商务经合局应加强项目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对日常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验收等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项目承接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县商务经合局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绩效评价、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县财政局应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及时、准确记录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县商务经合局应按要求向市商务局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阶段工作总结等。
第十五条 项目承接主体妥善保存支持项目的实际费用支出凭证和有关原始票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妥善保存支持项目的实际费用支出凭证和有关原始票据,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
第十六条 享受以奖代补的市场主体,需保证项目正常运营三年,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企业,企业后续转让资产需报县商务经合局备案,否则,三年内无权申报商务领域资金。
第十七条 县商务经合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于2024年12月底对获批项目的当年全部子项目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大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实施企业,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大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