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备案号:川投资备[51092315101501]0023号
四川鸿鹏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环氧乙烷充装(项目)经审核,符合《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请相关部门据此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名称:环氧乙烷充装项目。
产业政策:允许。
建设地点: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景家坝。
建设内容:修建办公楼一栋、气瓶仓库1间及配套设施共计9500平方米;新建年生产4000吨EO生产线一条;购置储罐2个。
计划用地:30亩。
总投资:2000万元。
备案机关(章)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注:
1、项目单位依据本通知书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融资、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
2、本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3、本通知书有效期内,若出现重要变化(含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以及项目总投资或建设规模预计变动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之一),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备案机构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