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屹光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1万吨/年醇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公众公告项目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对该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评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万吨/年醇胺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共建设面积约为27000平方米,投资规模8000万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及产品名称为乙醇胺类系列产品、甲基乙醇胺类系列产品及醇胺类系列产品的酯化物;设计生产能力为1万吨/年,主要设备包括动设备和静设备,动设备主要为机泵,执行标准为API610-2010;静设备主要为反应器、换热器、容器、塔器及储罐等,执行标准为GB 150.1-150.4-2011。项目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屹光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兵 遂宁市大英县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梁家坝
Tel:18080062498
3、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Tel:028-68221610 邮箱:675270029@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区域环境概况;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对策措施分析;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7、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http:// www.day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