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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04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14: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04

权利四川期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大国用(2016)第00750号、大象民字第2016009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四川期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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