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发〔2021〕48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创安2021”
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畜牧兽医站、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助推涉农企业安全水平提档升级,按照省、市、县的有关安全生产最新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大安委办发〔2021〕30号)要求,为全面助推涉农企业安全水平提档升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整治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对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自查,各相关股室(站)在执法检查中将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通过企业主动作为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二)大幅减少“三违”行为。坚决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深刻认识“三违”行为是威胁健康和生命的最大杀手,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水平。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模式,进一步优化责任清单,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执法行动,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一次安全法制教育,确保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有效执行。
二、监管执法组织方式
(一)成立专项行动执法工作专班。为确保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股室(站)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项行动执法工作小组,各小组组长由业务分管领导担任。
(二)采取“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各相关股室(站)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迅速印发至相关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为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将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各相关股室(站)备案,各相关股室(站)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并将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二阶段:专项执法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各相关股室(站)要根据制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可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有机结合开展,确保行动结束后重点检查企业达到全覆盖。在专项行动期间,每个执法检查组按照行业分工每月至少检查2家企业。主要包括:农业机械、种植和养殖企业、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农村沼气、项目工程、农资市场等重点领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相关股室(站)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高。健全完善企业提档升级档案,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行动重点
结合我局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各分管领导按局党组分工,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关安全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办公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局机关办公区域所有电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保管的危险化学药品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小区宿舍大楼的电力和天然气等管线是否破损,有无漏电、漏气、短路等安全隐患存在;小车驾驶员要做到勤检查、按期保养,遵章守纪,不超速、不超载,不开疲劳车,不开带病车,不酒后驾车等,确保行驶安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稳定。(责任领导:任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作,积极开展拖拉机无牌无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改装拼装、酒后驾驶、不按规定参加保险、未参加年检审带病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旋耕机、烘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等农业机械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农机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出具假报废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农机监理站要加强与县安委办、县整治办、县交警大队等部门沟通协调,务必要把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进行到底,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冬季气候特点,提早谋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在重点区域、重要场所、重点路段的检查方案,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延续性。(责任领导:徐同 、唐晓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农业生产发展股)
(三)农村沼气安全。沼气池是否有安全警示牌、沼气供气设备是否完好、管道输气系统是否漏气;已建的户用沼气使用户是否有安全手册、外出打工的用户开关是否漏气;各类沼气工程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自检记录;在建的各类沼气工程施工重地是否有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等。(责任领导:荣学飞;责任单位:乡村治理股)
(四)种植养殖企业安全。重点检查种植养殖企业检验检测室、制冷室、储存室所用器械是否摆放规范、安全,所用液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使用期限是否过期,是否设立有安全警示标志,设施设备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责任领导:罗俊 ;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生产发展股)
(五)项目工程安全。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安全标示标志,对危险地段施工点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对蓄水、涉水处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栅栏,对重型机械作业是否设安全警示标线等。(责任领导:罗俊、唐晓春;责任单位:农业生产发展股)
(六)农资市场(饲料兽药)及畜禽屠宰行业安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粉尘防爆和液氨泄漏等安全措施和定期巡察(检)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做好粉尘防爆、强化高腐蚀性、易燃易爆炸原料和检化验管理;做好致晕、刺杀、剥皮、脱毛、劈半等生产环节以及消防、供电、锅炉、液氨存储、传动构件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检修保养和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落实好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责任领导:徐同;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站)要落实责任,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好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各股室(站)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予以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三)强化值守,严肃问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和事故快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对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及时处置突发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滋生苗头;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整治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各相关股室(站)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工作中的一些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安排联络员于每月20前反馈执法工作情况,2021年6月1日前报送农业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详见附件),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胡艳萍,联系电话:18113462513,邮箱:857295641@qq.com)。
(五)纪律要求。各相关股室(站)在专项行动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务必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严禁通风报信、失密泄密,在执法过程中透露或公开执法检查相关信息。
附件:农业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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