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石模块化房屋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浩石模块化房屋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浩石模块化房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四川浩石模块化房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英县蓬莱镇工业集中发展区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8000平方米,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新建年生产集成箱式房10000套生产线两条。其中:一期建设生产车间10500平方米,货场6500平方米;二期建设生产车间及仓库22000平方米,办公区及员工生活区2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对策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扬尘,治理措施为对施工场地、道路、运输车辆等进行洒水,可有效抑尘扬尘的产生量,约可减少70%左右。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焊烟和喷漆及其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本项目的喷漆房、烘干房为一体化密闭式的商品设备房,房间配备完善的抽排风系统,喷漆过程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统一收集和处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废气通过相应的环保设施收集净化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租用民房污水处理系统,排入市政管网。营运期间没有生产废水排放,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首先排入项目生活区的化粪池中,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按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运送至指定的位置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临时堆场地面应做好硬化防渗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固废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四大类,第一类为危险废物,主要有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含油抹布,喷漆房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以及废油漆桶;第二类为一般工业废物,主要有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和废焊条,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房屋室内装修过程产生的废装修材料以及包装废弃物;第三类为严控废物,主要指员工食堂产生的餐余垃圾;第四类为一般废物,主要指员工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交由具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废物中焊渣和废焊条、金属边角料外卖处理,房屋室内装修过程产生的废装修材料以及包装废弃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控废物交由具严控废物行政处理许可证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工地人员作业噪声(敲打、撞击等突发噪声)、施工车辆行驶噪声等。治理措施为: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在项目边界设置围墙把施工区域与外界隔开,利用围墙的隔声作用降噪;3、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限速行驶,施工现场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机械设备同时运作;使用低噪声设备及工艺进行作业;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高噪声设备有开卷机、剪板机、冲床、折弯机等机加工设备,电锯、切割机和钉枪等房屋装修设备,喷漆废气、喷砂废气等废气处理用风机,噪声值约65-95dB(A),其中以电锯、切割机和空压机的噪声级最高,最高可达95 dB(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所有的设备均采购低噪声型的节能型的设备;所有的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喷漆废气处理风机虽在车间外但是全部用铁箱密封;开卷机、剪板机、冲床、折弯机等机加工设备以及风机的底座均安装有橡胶减震垫。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得到很好地削弱。
三、项目初步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委托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表明,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优化工程设计,完全可以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合理、可承受的程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浩石模块化房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英县蓬莱镇工业集中发展区
邮编:629301
联系人:张斌
电话:1818199516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大富
电 话:15082530916
电子邮件:971921558@qq.com
五、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在此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二次公告,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