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6〕158号
根据何叔琼(户)申请,位于大英县回马镇的3宗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已灭失。拟将该3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见下表。
特此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1 | 何叔琼 | 大集用(2015)第54452号/大英农房权证回马字第00055598号 | 回马镇金山村2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 | 邱廷友 | 大集用(2015)第54427号/大英农房权证回马字第00055290号 | 回马镇金山村3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 | 张素英 | 大集用(2015)第54460号 | 回马镇金山村1组 | 宅基地使用权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