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6〕339号
继承人魏昌林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舜华位于回马镇化工街化工小区7幢3单元4楼2号住宅;回马镇化工街化工小区7幢3单元5楼2号住宅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10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魏昌林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9309号 | 李舜华 | 魏昌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回马镇化工街化工小区7幢3单元4楼2号住宅 | 100% |
2 | 川(2017)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9308号 | 李舜华 | 魏昌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回马镇化工街化工小区7幢3单元5楼2号住宅 | 10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