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行执函〔2025〕36号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
复 函
朱家玲、刘容代表:
你们在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朝阳广场游乐设施过度占据公共空间问题的建议》(第72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综合执法局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重点工作全力落实,组织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蓬莱镇等单位,成立了朝阳广场游乐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细化管理标准,规范日常经营。一是严格限定经营时间,明确游乐设施开放时段为9:00至20:00(其中,12:00至14:00禁止播放音乐,防止噪音扰民)。二是规范设施摆放范围,要求经营者将设备严格控制在划定区域内,杜绝扩大占道。三是加强音量管控,督促其将设备音量控制在合理水平,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四是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电线裸露、插头松动、连接处包裹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五是推动合规经营,下达整改通知,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六是倡导文明经营,预防并化解邻里纠纷,维护广场良好秩序。
(三)强化部门联动,统筹监管与帮扶。一是开展联合执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确保问题闭环处理。二是落实人性化帮扶,积极对接县残联、县民政局等单位,依法依规给予救助支持,协助解决就业等实际困难。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途径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要求,增强其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积极沟通协调,依托朝阳社区了解周边商户、居民意见,及时调解矛盾,促进和谐共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夯实管理基础。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健全管理台账,对游乐设施的证件、区域、时段、噪声等实施常态化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分类处置,逾期未整改的,联合相关部门强制清理,确保执法闭环。同时,结合群众需求科学划分功能区,明确设施设置范围,实行定点规范经营,提升公共空间使用效率。
(二)强化跨部门协同与应急能力,提升响应效能。建立季度联合检查与信息互通机制,形成联动处置格局,持续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抽查,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完善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预案,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切实强化组织与应急保障。
(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动共建共管。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通过多元参与增强管理透明度与公信力,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调节的良性互动。
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城市治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恳请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同心协力,为共建“大美大英”汇聚更大力量。
特此函复。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