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825-7821575
地 址 :大英县梨园桥桥头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2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中石油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新建大英县环城路加油站建设项目” |
中石油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新建大英县环城路
加油站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新建大英县环城路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 设 内 容:新建加油站棚1000㎡,安装潜油泵加油机6台20枪;1栋服务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460㎡;4个30㎡的地埋储油罐;综合站房486.4㎡。
建 设 单 位:中石油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
建 设 地 点:大英县环城路
工 程 投 资: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16年4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遂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科特石油工业井控质量安全监督测评中心BGSN环监2016年第(066)号结论表明: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且满足大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夜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排放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4.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对该项目周边居民进行调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2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20份。经统计分析,该项目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的问卷占100%,没有不支持该项目建设的问卷。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有《中石油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中石油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明确了生产和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