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70号
继承人蔡玉兰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蔡兴友位于蓬莱镇凉亭街1号凉湾三期安置房34幢2单元6楼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10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蔡玉兰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3781号 | 蔡兴友 | 蔡玉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凉亭街1号凉湾三期安置房34幢2单元6楼1号 | 10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