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示公告

四川东福鑫嘉酒店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卫公罚〔2024〕1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

(自然人)

四川东福鑫嘉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91510923MA7MEGA11K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杨顺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3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24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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