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8月29日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环评股(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 编:629300
2019年8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类别 |
1 |
PVC装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项目 |
遂大环函〔2019〕90号 |
2019.8.29 |
报告表 |
2 |
废旧木材资源化再利用建设项目 |
遂大环函〔2019〕91号 |
2019.8.29 |
报告表 |
3 |
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遂大环函〔2019〕92号 |
2019.8.29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