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分类分级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
2.1.1应急处理指挥部
2.1.2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2.2应急处置联动体系
2.2.1应急处理联动小组
2.2.2应急处理联动程序
3.运行机制
3.1预测、预警
3.1.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2预警和预警级别
3.1.3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
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分级分类响应
4.2先期处置
4.3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
4.3.1基本应急
4.3.2扩大应急
4.4指挥与协调
4.5信息发布
4.6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恢复与重建
5.2调查总结和评估
6.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
6.1演习演练
6.2宣传教育和培训
6.3责任与奖惩
7.附则
7.1制定与解释
7.2实施时间
8.附件
附件: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规范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街道办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市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发生在盐井街道办辖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靠科技,规范管理;分工负责,协调联动;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
1.5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对应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预警)。
(1)特别重大突发事故(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突发事故。
(2)重大突发事故(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
(3)较大突发事故(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
(4)一般突发事故(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街道办事处或县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由大英县人民政府提请省、市支援应对。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盐井街道办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职能部门牵头,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报街道办备案批准后实施。
(3)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根据盐井街道办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由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街道办备案。
(4)社区和各类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5)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街道办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要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
2.1.1应急处理指挥部
为确保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抢险救援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街道办决定成立盐井街道办事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 琴 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陈 卓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 衡 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
邹宏伟 纪工委书记
向 波 政法委员
但 宝 组织委员
宋 刚 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高 军 宣传统战委员
李 超 办事处副主任
邓云龙 办事处副主任、盐井街道派出所所长
陈 立 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潘秀娟 党政办公室主任
苏妍孜 党建办公室主任
冷红春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 磊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衡昌明 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
曾 凡 财政办公室主任
城市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张 莉 农村办公室主任
漆万里 征收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2.1.2应急处理指挥指挥部职责:
(1)
对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本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决定和部署全辖区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2.2应急处置联动体系
2.2.1应急处理联动小组
⑴灾害救援组:由办事处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迅速开展或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⑵疫情防控组:由卫生计生办公室负责,做好现场及事故安置区人员的防疫工作。
⑶安全保卫组:由辖区内派出所负责,各社区(村)配合,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警戒、肇事人员的监控及群众的疏导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⑸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经费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⑹事故调查组:由办事处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社事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做好对死亡、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2.2.2应急处理联动程序
⑴办事处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和人员伤亡情况,负责向上级指挥部提供启动应急处理的意见。
⑵办事处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有关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实施应急指挥,启动应急处理联动小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预警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办事处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办事处、社区(村)两级要整合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各社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
3.1.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部门、各社区(村)、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辖区、行业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一些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检测预警机制,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开展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本街道各部门、各社区(村)、辖区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将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向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分级标准》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如实报告,不做到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将及时续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当突发公共事件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地区和单位时,事发地区和单位有义务及时向有关地区、单位发出通报。
3.1.2预警和预警级别
⑴办事处、社区(村)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配备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⑵办事处、社区(村)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后,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及时开展工作,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⑶办事处、社区(村)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快速将动态信息报告区应急办及县政府相关部门,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并随时续报相关处置情况。
3.1.3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
预警信息由指挥部授权发布,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可控程度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登记核实举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分级分类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理联动小组应当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再由急处理办公室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启动相应预案。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全权负责处置整个事件。必要时申请县政府派出工作组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指挥监督。跨本辖区行政区域的,申请县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由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应急处理办公室首先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申请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由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相关应急预案、管委会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在县政府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4.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所在社区(村)居委会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要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街道办应急管理部门和街道办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
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办事处应急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根据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好启动区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办事处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辖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4.3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
4.3.1基本应急
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办事处应急机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县政府应急办、主管部门或单位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4.3.2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办事处、社区(村)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这时应向县政府联系,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相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有效开展工作。
4.5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张贴宣传栏、信息报道、报送新闻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等。
4.6应急结束
办事处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居(村)委会应急办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恢复与重建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城市运行、生产经营等基础设施。要尽快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及时组织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供应,尽快恢复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受影响群众的过渡性集中安置。过渡性集中安置场所要设立基本生活保障设施、医疗服务、公众信息传播、心理救助服务站点等。
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5.2调查总结和评估
办事处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相关部门作出报告。
6.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
6.1演习演练
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6.2宣传教育和培训
办事处及社区应积极向群众宣传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在学校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要向公民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可公布的内容,使公民了解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应急行动。
6.3责任与奖惩
盐井街道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辖区有关部门和各居委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
附件: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