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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遂宁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3-21 14: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参加2024年遂宁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测评时间和地点

    测评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入场,9:00开始测评。

    测评地点:遂宁市河东体育馆(东入口)。

    三、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1.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自备体育运动服、运动鞋等(不得着制式服装)准时入场参加测评。逾期未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计时、照相、摄像、录音等功能的设备和与测评无关的用品进入测评场所。

    3.体能测评时,考生须服从引领员和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遵守体能测评工作纪律,违反规定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考生如对体能测评成绩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现场进行仲裁。成绩以现场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放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5.如遇暴雨等极端天气,由现场指挥员决定是否暂停或延后进行测评,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6.鉴于体能测评项目系运动项目,为避免意外情况发生,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评估,视情况自行进行测评前体检,确保安全。

    本公告由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825-6183012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825-2239837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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