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4〕38号)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市级奖补工作。
请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文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大英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