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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象山镇 发布时间:2025-06-06 10: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象山镇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镇党建、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4.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负责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资源为本镇社区(村)发展服务。

6.指导社区(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则、程序、办法;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7.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象山镇2025年重点工作

(一)多元发力、常抓不懈,全心全意固成果促共富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抢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契机,主动向上争取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等2025年涉农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业发展短板。多措并举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户种植粮油作物,持续推进粮蔬园区提档升星工作。大力推广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等方式,确保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只增不减。扶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一批农村发展致富带头人。推动“象山印象”品牌包装宣传,进行农产品区域差异化生产,持续提升象山农产品影响力、竞争力,持续加大村集体经济、优质水果、生态养殖等培育力度,推进规模化特色种养殖繁荣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持续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深入实施“象山书院红色文化+凤阳农耕文明+郪江沿线千亩蔬菜”线路提效行动,进一步丰富农事体验、红色教育等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持续培育象山农文旅产业新质生产力。

(二)履职尽责、从严管理,全心全意提品质优环境

紧紧围绕建设“魅力城镇”要求,用好市级中心镇补助资金,扎实有序推进象山镇集镇更新,突出红色文化主基调,实施滨河路提档升级,建设红色、廉政文化长廊;实施场镇清杂去乱提升工程,进一步规范设置路灯、路标路牌、客车停靠点位等功能设施;打造居民休闲口袋公园1个。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抓好辖区内河道治理和监管。抓好人居环境改善。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充分发动村民净化田地、美化房屋、爱护环境。落实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加大违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整治力度,着力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三)以民为本、实干争先,全心全意办实事增福祉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全面摸清掌握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收入短板弱项,常态化做好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排查、研判等工作,高质高效用好350万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产业扶持基金撬动作用,规模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力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实现脱贫群众收入增长19%以上。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健全镇村组三级联动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低保、五保、养老等兜底资金。聚焦“为你而来·相伴成长”省级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和省级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深化凤阳村“社工+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持续提升“一老一小”巡访关爱服务水平。强力提升便民服务效能,依托省级二星级便民服务中心,有序高效办理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户籍等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全力做好三大乐高速、S401S209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矛盾协调,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落地见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象山力量。

(四)防微杜渐、齐抓共管,全心全意防风险守底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送法下乡”制度,让各类信访、矛盾纠纷事件依法有序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普法和谨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力争实现缅北涉诈重点人员清降率达到100%。扎实推进禁毒防艾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强化风险意识,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汛抗旱、地质灾害、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燃气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持落实“五预”和突发事件初期指挥官两项机制,压紧落实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地震灾害快速响应机制,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围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三大安全”全面发力,严格执法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象山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1.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 大英县象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3. 大英县象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象山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25年收支总预算1045.17万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02万元,主要是2025年减少了人员工资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象山镇2025年收入预算1045.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77万元,占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4万元,占9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象山镇2025年支出预算104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万元,占55.09%;项目支出469.37万元,占44.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镇2025年收支总预算1045.17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02万元,主要是2025年减少了人员工资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5.1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06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46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山镇2025年收支总预算1045.17万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02万元,主要是2025年少了人员工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06万元34.74%;国防支出2万元,占0.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6万元,占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3万元10.36%卫生健康支出25.99万元2.49%;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1.44%;农林水支出462.52万元,占44.25%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4.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万元,占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人大事务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08.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基本支出,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1.6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依法治县宣传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开展关心、教育青少年等工作。

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兵训练、巩固基层武装等工作。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7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场镇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管网等工作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3.6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3个脱贫村驻村工作队、1个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11.8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工作经费与村(社区)干部报酬。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4.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河沟隐患排查、防汛排查、地质灾害排查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象山镇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

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持平。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河道巡查、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象山镇2025“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8.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镇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镇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象山镇及下属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9万元,减资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象山镇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象山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象山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46.86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46.8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工作事务的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政府办公行政运行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行政运行其他支出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用于政府处理信访事务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费用。

10.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指开展国防动员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城乡社区管理行政运行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项): 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6.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活动中事业运行支出。

1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包括村级运行维护资金、村级经费及村干部报酬等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管理(款)安全监管(项):指在监管安全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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