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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9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财发〔202355

县水利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清单(详见附件2)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你单位要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以及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你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根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步下达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执行中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按规定报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快项目建设,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大英县财政局

2023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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