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示公告

大英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向社会公布意外伤害申请医保报销的公告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3号),以下人员符合承诺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基金和价格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25-7825973。

 

序号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或工作地址

申请办理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1

赵华贞

510921********6024

大英县隆盛镇干柏树村5社26号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2025年10月27日赵华贞搭乘其夫肖加财骑行的电动车与大型汽车发生擦挂,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肖加财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

肖加财

51091********6016

大英县隆盛镇干柏树村5社26号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2025年10月27日肖加财搭乘其妻赵华贞骑电动车与大型汽车发生擦挂,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肖加财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3

黄小梅

510921********7501

大英县蓬莱镇鑫城一号17栋3单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2025年9月25日,黄小梅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沿同心路向环城路方向行驶过程中与横过道路行人发生相撞,造成双方受伤,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黄小梅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4

李建华

51091********3536

大英县蓬莱镇鑫城一号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2025年10月26日,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李建华驾驶轻便二轮电动车沿蓬莱镇蓬莱路向永逸广场方向行驶,行驶至大英县蓬莱镇蓬莱路164号门面外路段时,因道路路面湿滑,致李建华摔倒,造成李建华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