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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醉香坊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配制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4-04-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环函〔201412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醉香坊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

配制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醉香坊酒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500吨配制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在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粮药物流园内建设,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2817.36㎡,成品仓库2038.02㎡,办公楼2250㎡,倒班房1298.61㎡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形成年产500吨配制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项目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大发改函〔201412号),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四川醉香坊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配制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明确该项目符合《大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本)》和《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规划(2007年本)》。

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以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不会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环评中的要求从事配制酒生产,严禁进行酿造。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加强施工车辆交通管理,避免和减少对周边声学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四)本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污水管网未连接至城市污水处理厂期间,营运期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用于绿化或农灌,等管网连通后,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落实营运期各项固废处理措施。包装弃料、办公、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依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药材废渣堆放场所须有防雨、防渗、防臭措施,收集后及时外售。

(六)合理布置厂区格局,严格落实防噪声措施。选用噪声低的生产设备,对产噪设备基座进行减震处理,确保营运期外排噪声达标。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报告表所提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下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52t/a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工时向县环保局报告;试生产时,向县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否则,将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请县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4312

抄送:大英县环境监测站,大英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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