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大英县卓筒大道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肉牛、羊及活禽屠宰项目 | 大英县隆盛镇聂家坝村庙儿湾 | 四川南方烽润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大英县隆盛镇聂家坝村庙儿湾,是在原生猪屠宰项目基础上增加屠宰肉牛、羊及活禽生产线,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其中项目屠宰肉牛生产线属“未批先建”,我局已对“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下达《大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2017〕34号)。本次环评内容为年屠宰肉牛720头、1440头羊及活禽3.6万只。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项目拟在已建厂区预留用地建设,不新增用地,与园区规划环评确定的产业定位相容,符合建设要求。 | 落实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营期:全厂生产废水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道通过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落实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减少扬尘及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污染。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平面位置,对产生恶臭的待宰圈和屠宰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时常清洗,明确以待宰圈及屠宰车间为恶臭源确定600m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锅炉采用天燃气为燃料,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减轻周围声环境影响。运营期: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指定堆放地点。运营期:加工过程中产生牛、羊及禽类毛发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牛、羊及禽类粪便及内容物集中收集用做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化消毒后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病死牛、羊及禽类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外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