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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1.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的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的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学习宣贯活动,完善监督检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工作机制。加强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认真开展总结评估。起草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纳入大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一般专项规划。

二是持续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实践、红色文化进校园、全民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等。持续开展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思想政治工作试点工作,形成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开展模范(优秀)退役军人等选塑工作,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作用,不断提升“红·军·情”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持续加强红色宣讲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其宣讲能力和水平。推优建强“兵支书”“兵委员”“兵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抓实做优网评和舆情处置工作,加强全县系统网评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舆情监测处置,加强正向舆论引导和负面舆情处置。始终坚持党对退役军人思政工作的领导,探索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途径。

三是完善拥军支前制度机制,提升服务备战打仗能力。深化军地协同、需求对接等制度机制,拓展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方式和内容,解决部队官兵子女入学入托优待等问题。大力营造尊军崇军社会氛围,协助做好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情系边(海)防官兵”等军地共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走访慰问驻地活动,做好立功送喜报工作。

四是优化安置流程,完成计划分配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做好退休军人、残疾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和复员军官接收安置工作。按照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军队退休文职等人员接收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持续深化“阳光安置”“直通车”安置等机制。探索做好基层公务员岗位择优招录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工作。加强安置工作闭环管理,依托安置系统平台做好安置后回访工作,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动态更新就业创业信息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推动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援助帮助工作。规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推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加强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商会协会对接合作,拓展资源共享渠道,募集就业岗位。积极对接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和消防员、公安辅警等招录工作。举办至少2场退役军人及军属专场招聘会。持续开展川东北区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市异地职业技能培训,跟踪就业动向,完善就业台账。联动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报考硕士研究生的退役军人身份和立功受奖情况审核,推动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复核工作。加强就业观教育,上好退役军人“返乡第一课”。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就业援助。

五是持续开展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不断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和归属感。抓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推动为老兵办实事走深走实,更好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高标准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指导军休人员跨部门数据比对和年度登记审核。深入挖掘和宣传军休干部的历史贡献。组织军休干部荣誉疗养、门球赛、红色宣讲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企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及数据比对工作。开展企业军转干部年审数据比对工作。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积极对接财政、人社、公安等部门,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提升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信息数据精准性。稳慎做好部分退役军人身份认定核查。常态化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加强优待项目的拓展,督导优待政策的落实。加强光荣牌更换和悬挂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工作。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持续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保障体系“五有”“全覆盖”重要指示精神,把建好用好服务保障体系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紧。积极推动红色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巩固服务阵地、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六是抓好新修订《烈士褒扬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宣传贯彻,精心组织“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敬献花篮仪式等缅怀纪念活动。持续推动烈士陵园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做好烈士陵园展陈布展工作。落实常态化全覆盖联系烈属机制,聚焦烈属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帮扶。邀请烈属代表出席重大缅怀纪念活动,开展烈属疗养和烈士子女红色研学活动,高效、有序组织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做好烈士遗物、史料等挖掘整理、收集保护工作,做好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大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英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大英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2663.86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52.81万元,主要是当年财政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2663.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7.99万元,占2.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5.87万元,97.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2663.86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3万元,占12.58%;项目支出2328.83万元,87.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63.8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52.81万元,主要是当年财政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5.8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63.86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52.81万元,主要是当年财政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61万元,占93.57%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占5.63%;住房保障支出21.25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51.4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死亡丧葬补助金、5-6级精神类残疾军人护理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入伍人数,以人均2.8万元的标准,对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褒扬纪念(项)2025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县烈士陵园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中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6.45万元,主要用于:安置方面的工作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9.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6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优抚工作经费对我县烈士陵园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支出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拥军优属(项)2025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拥军优属慰问及双拥文化氛围营造、宣传和活动开展。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1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服务站工作经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3.4万元,主要用于:涉军维稳、退役军人光荣返乡、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工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54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5年预算数为21.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5.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中合理的接待任务以及各项检查活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9.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09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0.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3个,涉及预算2663.8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303.94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31.0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2250.84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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