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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命刘盛职务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6-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府人〔20165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命刘盛职务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刘盛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县政府四届2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盛为大英县天保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667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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