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1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2-07-30
来信标题
宝石岩村二社征地拆迁封户后未分配之前正常增加的人口是否能享受分配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 我们是宝石岩村二社洪加强、洪世海、洪建波、洪传军、杨彬共5户人,请问正在征拆封户之后,补偿款未分配之前,正常增加的人口是否能享受拆迁土地补偿费?如果不能享受分配,我们几家人的生活保障如何解决? 咨询人:宝石村二社 洪加强联系电话:13540156809 洪世海联系电话:13982565746 杨 彬联系电话:18782583608 洪传军联系电话; 13002831073 洪建波联系电话:17713559405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盐井街道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4月27日,盐井街道在宝石岩村2社移民搬迁安置点组织召开宝石岩村1、2社征地拆迁动员会,并在围墙处张贴《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关于宝石岩村1、2社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的公告》和《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宝石岩村1、2社土地征用和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明确了拆迁补偿安置签约期限、房屋搬迁补偿及拆迁封户时间(2021年5月6日)等事宜。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宝石岩村1、2社土地征用和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办法。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决定分配方案和办法,计算到户,经公示无异议后,足额打卡支付到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宝石岩村2社土地补偿款分配人员和方案由2社社员集体讨论决定。宝石岩村2社共有75户村民。2022年7月10日,宝石岩村组织2社村民集体商讨土地补偿费分配事宜,会议上2社村民未达成一致意见。7月21日,宝石岩村2社在村办公室召开社员大会,经社员集体商讨,共有54户村民选择“同意按照封户时户籍人口分配”土地补偿费。封户后新增户籍人口是否享受土地补偿费,由2社社员集体讨论决定。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