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玉峰小学人员游国春(身份证:510***197602***826)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明明有工作有薪资,带头恶意拖欠国家金融机构欠款不还,是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行为 。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第四十条相关规定,都是与生活作风有关系,如果任其这种行为持续发展,可能就会造成国家不良资产增加,扰乱金融秩序。违反国家建立诚信社会的宗旨,该员工的行为也是在破坏国家公职单位以及工作人员的形象。针对公职人员,国家也有“三停五不”的政美,即(停薪、停岗、停职;不提拔、不调 动、不评先、不加新、不晋级),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家金融 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清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负拖欠金融机构资金的工作,优化国家单位社会信用环境,树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营造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金融生态环境,希望贵局接到信访件后,对其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逾期不还可能产生的法纪责任。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识,此致做礼!事件进展后续请回电,谢谢!
| 来信时间 |
202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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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玉峰小学人员游国春妨碍社会治安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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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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