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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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企业可以以“生产经营困难通知放假,降低劳动者报酬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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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四川金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地址:大英经开区红旗化工园区),先前公司发通知,要求我们放假待岗,工资从劳动合同约定的每月1万多元,降至3000元,并说以上通知已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现咨询《四川金英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因经营严重困难放假的通知》是否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以上,敬请领导百忙之中予以调查、解决,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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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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