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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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大英县文兴劳务公司盗用我身份证信息给我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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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我在2019年发现文兴劳务公司用我的身份证信息给我发工资,2020年初在个人所得税上申诉,从未在职,申诉结果是(经核实您已取得该收入)。于是我就联系了处理人员,处理人员说得是文兴劳务公司相关人员已经和我“谈好了”!本人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和说法,后面该公司仍继续之前的违法操作,没把法律法规当回事。相关人员处理也是得过且过,据了解处理人员和劳务公司相关人员应该是认识。这就是所谓的(熟人好办事)导致我的事到现在都未处理妥当。忘县长大人为劳动人民做主,严肃处理此事。杜绝不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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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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