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1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2-12-05
来信标题
举报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刘雨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请将来信转至【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处理,我反映该单位公职人员【刘雨】身份证尾号8510.其利用单位在职工作证明,凭国家单位公职人员身份多方举债为自己谋取利益,后续却恶意拖欠拒不处理逃废债,其道德素质缺失,作风不端。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违反社会公德,其行为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也严重损害了国家部门的良好形象,损害国家部门声誉,单位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1,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加强政府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立即停止犯错违纪,停止侵害民众权益,不要在继续败坏国家部门形象。 2,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 3,其借款用途用于参与盈利性活动开展副业,违反廉洁纪律。 举报依据: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请有关部门公正处理,约束相关人员作风,加强监管,履行监管责任。(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谢谢)联系电话17265865849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河边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接您留言后,河边镇随即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到您是宜信惠民平台工作人员,您反映您曾于2018年3月28日为河边镇工作人员刘某在宜信惠民平台上办理了网络贷款分月36期借款60971.83元,每期还款2005.09元,已还3.4万元左右,剩余本金1万元左右,从2020年开始逾期。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河边镇与刘某进行了沟通,根据刘某提供的合同显示,刘某借款为购置车辆,借款金额为4万元,但签订借款合同却为6万元,其本人已归还3.6万元,且前期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其再归还0.5万元即可。因刘某的贷款行为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且目前你们双方各执一词,借款纠纷属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正规法律诉讼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经调查刘某在任职期间并未开展过盈利性活动。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