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1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4-01-25
来信标题
住房急需解决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我是李建兵,住大英县回马镇双江街137号付19号居民,房屋鉴定为危楼不能居住,我以多次向县领导反应,现在是安排在学校居住,那里没有水,电,气,怎么洗澡,人老了晚上上厕所的次数多,也不方便,老是住亲戚家也不好意思,我儿子当兵就不能申请公租房了吗,他只是义务兵,要是县领导很为难,我能搬到我自己的楼上去住吗。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回马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反映“政府将您位于回马镇双江街137号附19号(原郪口航运综合服务大楼)的房子围了不让居住”的问题。经核实,根据四川华邦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郪口航运综合服务大楼做出的鉴定报告,该大楼被鉴定为D级危房,按照《遂宁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英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要立即停止使用、搬离全部人员,并做好危房隔离打围和安全警示等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回马镇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危房隔离打围及劝离居住人员,航运大楼所有住户已于2021年底全部搬离。因您家未找到合适的房屋居住,经回马镇研究决定,暂时将您安置在原郪口小学(现已迁往长江坝小学)学生宿舍内居住。对于您反映居住房屋不通水电气的情况,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您居住的两个单间,均已通电,自来水取水点离房屋距离不到20米。因考虑到您家情况特殊,2024年1月26日回马镇村建办会同双江社区工作人员及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将旁边闲置的一间房间作为暂时安置的住户的公共厨房,并协调炬星燃气公司及供水单位对您供气、供水的迁改费用进行适当的减免(只收取迁改的材料费)。截止2024年1月29日下午5:30,天然气已安装完成,自来水将在2024年1月底完成。目前您所暂居的地方能够满足正常的生活需求。

    二、针对您反映“帮助安排住公租房”的问题。一是因您儿子目前在当兵,属于财政供养人员。义务兵将于2024年3月退役,后续也有劳动能力;二是您本人目前50岁有劳动能力且经过走访周围邻居和社区干部,你常年在外务工,根据《大英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第六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能为财政供养人员的规定,故您家不满足申请公租房条件。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