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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3-05-10
来信标题
双龙广场未按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造成噪音污染
来信内容
书记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能够看到这封信。双龙广场长期聚集了一群老年人在此开展娱乐活动,本是娱乐身心的活动,但是他们未按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使附近居民不堪其扰,相关责任部门在有附近居民投诉后会进行劝导,然而相关涉事人员仗着自己年龄大便不服从管教依旧我行我素,因本人长期生活在噪音污染的环境下对身心都产生了极大的伤害(容易受惊且落发严重),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现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进行相关处罚。盼复。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双龙广场属于公共娱乐活动场所,每天确实有大量市民(大约都是60-80岁以上老年人)在此娱乐,唱歌、跳舞等,音响声音较大,造成噪音扰民。 县综合执法局已约谈组织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组织者进行了进行说服教育,要求文明娱乐,控制音量,禁止噪音扰民,并告知长期在此娱乐的市民,在休息时段禁止唱歌、跳舞等娱乐项目。同时,要求下午两点前和晚上九点后不能进行有噪音的娱乐项目。现县综合执法局已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与管理,不定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整治。若您后期再次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县综合执法局热线电话(电话:0825一7888000)。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