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1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5-06-26
来信标题
关于电动摩托车道路行驶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电动摩托车依法取得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本人在城区机动车右侧道路骑行,被交警告知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需要走非机动车道,过街也需要走人行横道,并告知电瓶车是纳入非机动车管理(未见相关文件),个人认为这种管理存在如下问题:电动摩托车(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万一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摩托车(机动车)可能会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当然,本人愿意接受这种管理模式,但城区部分过街人行横道设置有隔离桩,隔离桩的间距较小,导致电动摩托车无法走人行横道通行。希望领导能督查相关部门解决类似问题,为居民提供合理的出行环境。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经核实,您驾驶的是普通二轮摩托车,悬挂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黄色牌照)近期没有因驾驶电动摩托车被交警处罚的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车辆指的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电瓶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能源,通过电动机驱动的各类车辆的非正式通俗称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驾驶摩托车左转弯时,在设置有摩托车专用车道或辅道的路口,摩托车应当在辅道出口处依次等待信号灯,按照机动车左转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若没有专用车道,摩托车需提前从最右侧车道逐渐变道至左侧左转车道,变道时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确保安全,并提前开启左转向灯。然后在左转车道停止线前等待,绿灯亮起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通过路口,转弯后应尽快驶向最右侧车道。

    二、办理情况

    针对部分过街人行横道的隔离桩间隙太小,导致电动摩托车无法通行问题,县公安局将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存在通行障碍的隔离桩进行调整或更换,在保障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预留符合电动摩托车通行的通道。

    三、回复回访情况

    2025年6301609分,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通过办公室座机(电话:0825-7822579回复您。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热线中心   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