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1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4-01-10
来信标题
交通警察监控乱作为。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24年1月3日驾驶我的车辆在通过大英县蓬莱镇江南西路600米的路段时,被监控拍到我不礼让行人的照片,本人通过照片核对认为该项指控即为不合理,并未体现我通过斑马线时礼让行人的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一般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从第二张照片足以看出我的机动车与正在过马路的行人相差很远而且在斑马线上的两位行人并没有做出要通过斑马线的动作,且第三张照片显示我已经通过了斑马线内侧行人才做出了通过斑马线的动作,而且最后一张照片我已经通过了斑马线,行人离我还很远,请问一下大英县礼让行人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而且我通过斑马线时及时减速了的,且照片能看出我通过斑马时后方有来车,如若我突然制动后方车辆极有可能撞上我造成追尾事故,能从图片看出至少有四辆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请问下大英县的交通违法只是针对小车吗,可以看出之前大英县交警大队所谓的“一盔一带”并未落实到位啊。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县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3日08时03分,车牌号为川JF6823的小车在大英县蓬莱镇江南西路600米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您咨询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判定标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以及《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244-2015)法律法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标准为:1、以双向4车道为例,当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1、2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权发生冲突,应当停车让行,否则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当行人通过与1车道机动车通行权冲突区域,1车道机动车可以通行;2车道机动车仍需让行,否则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当行人通过与2车道机动车通行权冲突区域,2车道机动车可以通行,3、4车道应当停车让行,否则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4、当行人通过3车道机动车通行权冲突区域,3车道机动车可以通行,4车道机动车仍需让行,否则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5、当行人通过与4车道机动车通行权冲突区域,4车道机动车可以通行。

    行人在以通行目的的斑马线上停顿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出的,而是在机动车即将通过的外部压力下,不得不做出的动作。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以一定的时间段连续行为为标准,而不能因为某个时间点的特定动作为标准,不能够单纯的以走或停为标准。行人走向人行横道的目的就是为了过马路,因为车辆没有避让,导致过马路的过程中断,认定是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二)关于您反映的“违章图片中发现有未佩戴安全头盔现象,“一盔一带”并未落实到位”问题

    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现象,交警大队一直坚持“宣传+劝导+整治”模式,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工作,但许多群众仍存在侥幸心理,未养成骑行必佩戴头盔的习惯,下一步,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整治力度,持续推动“一盔一带”走深、走实。

    (三)关于您反映“大英县的交通违法只是针对小车”问题

    近年来,交警大队以“电动两(三)轮车集中整治”“飙车炸街”“客货运重点车辆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查各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严查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非只针对小车查处交通违法。

    感谢您对大英交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秩序,为群众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和建议,欢迎随时向我们反馈。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