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1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4-01-26
来信标题
交通警察监控乱作为。
来信内容
行人一直未走,你们偏偏要推断他要走,如果行人一直未走,我们是不是要一直等到起那里不动?如果他半个小时不走,我们是不是要在斑马线等他半个小时?本人车头已经过斑马线了,行人才动,那门又错了?如果行人他是故意的,就等我的车过了,他才走,从照片上来看,先前行人没有动,等我车头过了,他才动的,如果他是故意为之,你们的处理也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的本意,就是保护弱势群体,你们的回复,你们又是那门看出来他是弱势群体吗?是通过监控看出来的他是弱势群体吗??难道我们开车的被不合理的处罚,扣了钱,扣了分都不是得弱热群体?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3日08时03分,车牌号为川JF6823的小车在大英县蓬莱镇江南西路600米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

    二、办理情况

    (一)处罚依据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十一项规定,罚款50元,记3分。

    (二)关于您反映如果行人一直未走,是不是要一直等到起那里不动如果半个小时不走,是不是要在斑马线等半个小时的问题

    如果是行人无故逗留,长时间没有通行的动作,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可将证据提交到交警队进行核查。

    (三)关于您反映的从证据照片上来看,先前行人没有动,等我车头过了,才动的问题

    行人在以通行的斑马线上停顿,就是在过斑马线,或是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停顿是通行人行横道的必经步骤。且当时行人停顿的动作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出的,而是在机动车即将通过的外部压力下,不得不做出的动作。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以一定的时间段连续行为为标准,而不能因为某个时间点的特定动作为标准,不能够单纯的以走或停为标准。行人走向人行横道的目的就是为了过马路,因为车辆没有避让,导致过马路的过程中断,认定是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四)关于您反映的如何看出是弱势群体的问题

    在城市道路上,行人的路权是优先的。行人在和机动车路权出现冲突时,应当优先保证行人的路权。机动车是快速交通工具,与行人相比,机动车更有优势,具有较高的危险性。行人是处于被动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本意,就是保护弱势群体。此处所指的“弱势群体”是指通行的行人。

    如果您认为此次违法行为是不合理的处罚,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感谢您对大英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提升城市交通安全秩序,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行环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和建议,欢迎随时向我们反馈电话7821122,祝您生活愉快!

      三、回复回访情况

        20241301042,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办公室座机7822579电话回复您。您最终诉求是希望取消此次违法,已向您解释,因您违法事实清楚,交警证据采集合法,不符合取消违法的要求。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