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1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来信时间
2024-10-07
来信标题
农村宅基地问题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 您好 本人是隆盛镇单山子9社19号村民,因2010年结婚分户,后一直在省外务工,名下没有宅基地和土地,现在想回老家发展,需申请宅基地盖房,咨询过村委会,答复叫我自己去找地方,但是我们也不知道哪里可以建房,是否有乡村规划可供参考?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新政了解到,丘陵地区人均含庭院用房不超过70平米,我家户口4人,是否可以申请280平住房含庭院面积?像我这种没有宅基地的村民,这个面积要怎么去申请,宅基地位置是谁给我们划定?要如何去申请? 望各位领导给予解答,谢谢!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隆盛镇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工作流程>和<大英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办事指南>的通知》(大农函〔2020〕212号)等文件规定,农户申请宅基地建房的程序为:1.符合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条件的农户,应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农房设计图,以及原土地和房屋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申请的复印件;2.村民小组收到农户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村民用地建房申请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签署意见后,交村民委员会审查;3.村民委员会接到村民小组提交的农户申请材料后,实施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送镇政府镇村建设办;4.镇村建设办组织镇村建设办和镇自规所人员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审核通过后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的选址由您自行选择意向选址,意向选址由镇村建设办和镇自规所人员到实地核查是否可用。针对建设面积的问题,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人,4人的户按4人计算,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热线中心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