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通知》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县内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红线意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岁末年初既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期,又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和事故易发期,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防范工作,坚决落实党政同责措施,强化红线意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行为,坚决执行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六不准”规定,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加强化工和危化品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 县经信局、安监局、工业园区等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未完成宣贯的单位要求必须限期完成。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冬季化工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库存成品油、化工原料和产品的安全管理,加大巡回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对停产的生产装置要做好维护和保养,清除设备、管道内残留的危险化学品物料,确保停产期间安全。 县交运局、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立即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运输资质、车辆安全状况、驾驶员和押运员培训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不符合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要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运输槽罐车安全状况;同时,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公路巡查,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违章驾驶以及超速、超装、超载的,要严格查处,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县质监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槽罐车的监察、检验,要对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容器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未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或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各类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容器,要责令企业停止使用。 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一次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为重点的全面检查,确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动火等直接作业时认真开展作业前的风险分析和评估,严格审批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配备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现场监护,领导干部现场带班。 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县安监局要登记备案,组织专家现场督促整改,并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单位。 三、突出做好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 县安监局要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无证上岗等违章违规行为;发现存在“三超一改”和“三违”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点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问题。 县公安局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严格监管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临时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非法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为。 县质监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和清理烟花爆竹包装、标志等是否符合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问题,严格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相关生产企业。 县工商局要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巡查频次和检查力度,严把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超范围经营和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合格标志)烟花爆竹产品、伪劣产品行为。凡是产品标志和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于标准要求的烟花爆竹,不得销售,违反规定的要严格处罚。 县交运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和监管,严格检查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车身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告标志、反光标识的情况,是否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尤其要加强对在途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的实时监控,防止在途车辆出现违法运输行为。同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春节停产后恢复生产的,先自查符合安全要求并报县安监局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只能对县安监局核发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配送货物,并按标准配送,禁止违规、超量、超范围配送货物,一经查处,将一律没收,并将对公司进行严格处罚。零售经营户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从本县合法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零售网点实行一户一证,严禁一证多户经营,凡零售经营者违规经营,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吊销零售销售经营许可证。请各镇乡、各社区赓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
转发《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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