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现将《金元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大英县金元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金元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我镇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分布有13个行政村,按防火区级划定我镇为低火险区。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森林覆盖率为33.2%。火险隐患较大。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陡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发〔2021〕40号)规定,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指 挥 长:刘 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开国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郑学超 党委副书记
杨华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唐壁坤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周洪兵 副镇长、金元派出所所长
任友名 副镇长
廖 勇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畜牧站、市场监管所、财政工作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村(居)委会等。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刘昌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森林防火日常事务。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火灾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职责任务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协助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政府报告火情;负责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在扑救力量调度、物资准备、扑救决策等方面提供决策建议;具体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实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的火灾扑救指令;负责森林火灾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及时汇总,上报火灾情况,建立森林防火档案;负责宣传报道的信息把关;负责森林防火先进技术推广,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监督森林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编制和落实森林防火规划,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根据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需要,负责人员和车辆调度及饮水供给等后勤工作。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和储存、技术咨询、现场指导、协助查处火灾及灾后重建等工;负责协调处理森林火灾事故引发的安全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衍生其它安全事故。
金元派出所:组织力量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负责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畜牧站:负责指导林区畜禽养殖户(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职责,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辖区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职责,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
镇财政所:做好预防和扑救火灾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金元中心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各学校:负责组织所管辖的各中小学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火灾发生后组织灾区学生疏散等工作。
镇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4.专业处置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负责火灾事故的报告;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综合协调组:镇长刘锋任组长,杨华奎、周洪兵、刘昌林为成员)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各村(居)委会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协助做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转移。
(安全保卫组:副镇长、金元派出所周洪兵任组长,常世伟、杨光为成员)
新闻报道组:由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组织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新闻报道组:组织委员唐壁坤担任组长,陈琳、郭懿为成员)
灾害救援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各村委会配合,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积极召集各村干部当好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灾害救援一组:副镇长任友名任组长,吴治贤、郑泽贵、朱义林、罗艺、刘昌林、兰海迪、霍斌、李晓平为成员;灾害救援二组:党委副书记郑学超任组长,葛钇、刘兵、林桢、陈浩、何林遥、唐文艳、刘明、常世伟为成员;灾害救援三组: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廖勇任组长,李艾城、付旭东、胡江、周勇、白世昌、马尔呷、张艺民、杨光为成员)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医疗救护组:副镇长任友名为组长,陈云坤和卫生院医护人员为成员)
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工作办负责,党政办配合,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后勤保障组:党委副书记郑学超为组长,兰海迪、林桢、葛钇、何林遥为成员)
事故调查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出所配合森林公安局和县防火办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党委副书记郑学超为组长,吴艳、吴治贤为成员)
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对农林业生产救灾复产,组织灾区企业和农村的生产自救;提出恢复生产计划,并报镇政府、县政府;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善后处理组: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廖勇为组长,李艾城和相关村委干部为成员)
5.村(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本行政村或社区森林火警应急处置办法,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建14支森林火灾应急队伍,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队伍,接受镇森林防火指挥的领导调度和安排,负责发现火情和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社区)干部群众;
(二)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三)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四)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领导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政府成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社区)建立以民兵为主的不少于20人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社区)社灭火队,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培训,各村负责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宣传工作。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的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边远、交通不便的村庄接警后不能超过1小时到达。一般森林火灾要在4小时内彻底扑灭;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镇森防指挥部或“12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所在村(居)委会或镇政府报告。
(二)镇、村(居)委会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生活物资送到火灾现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八、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及时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拿到救援物资。
九、扑火器具的储备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各村(社区)应储备柴刀、灭火鞭、灭火器、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十、灾后事宜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1天内所在村(居)委会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处理,所在村(居)委会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三)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居)误会承担。
(四)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