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川安办〔2015〕100号)转发你们,请根据督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请各镇乡、园区、社区及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安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档)于1月13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雪梅,联系电话:0825-6162016
电子邮件:277628995@qq.com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